今天是本次出差的核心日子,略去和土财主过招的数千字。
(白眼都翻烂了)所以本土又农又in品牌的设计师永远都是山羊胡子加劣质皮衣就对了。
显然没有被这事情影响心情。提案出来简直是期末考完最后一科的雀跃,马上杀回酒店换衣服。
因为大家一致认为鼓浪屿门口有块牌子写着“西装佬与狗不得进入”。
不过今天的鼓浪屿简直寒风瑟瑟,不是很适合拥抱文艺地游玩。我们几个像寒号鸟一样走了上去,举目四望居然没有小 清 新!心情觉得很失落,后来把怒火迁移到了路上玩蛇形板的小孩子身上。(多少有点太过反社会了)
亮点有二。
先是三人马上杀去张三疯奶茶店附近的一家没有名字的卤味店买了卤的鸡翅尖和鸡爪来吃。提姆吃得太忘情还蹲在花坛之上大啖(高级用词),奇丑无比。我们一边吃一边观察来来往往的人群有没有长得好看的男女,就真的没有,爷是鼓浪屿最美的少女。
然后是走在路上消食的时候看到前面有个阿姨,手里拿着冲锋枪,是真的冲锋枪的玩具了啦……很想上前问她是不是叫做小翠……
后来因为路上很冷很冷,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破了戒,去了张三疯喝奶茶。三人纷纷埋头苦干,很zhuanbiability地各自用手机上网。事实证明我们不宜在任何地方停留,走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数袋肉干,两个大杯子,三只陶瓷猫……
这种小店墙上贴的memo纸是有多大废话。
“如果你闭上眼是微笑的,那么他也是爱你的。”——醒一醒!醒一醒啊!
“昨天R给我打电话,我很悲剧地发现我依旧放不下他。为神马!到底什么时候能忘记他?”——我很欣赏“为神马”三个字。
“来这里坐一坐,喝杯奶茶,原来快乐可以这么简单。”——那个,小翠死去哪里了?
“希望有生之年可以看到台湾回归。”——您真忧国忧民。
“每天让牙齿晒晒太阳哦。”——我承认是“哦”字惹恼了我。
就很嫌弃地看了半墙的留言。
后来坐轮渡回了市区。
旅行的点永远很怪,马上涌入一家始于1950年的低调杂货店,本来想买一个画满大红花美得要死要活的搪瓷痰盂,出手之际想起在机场托运的场面着实不雅,就改成了买超级old school的秋裤。
就是那种鲜艳的蓝色和绿色,然后侧边有两天大白条的,梅花牌长裤啊。
才20块钱,回来配上马丁靴好看得不行。乐死了,仲买了2条添。
提姆还买了一条很vivienne westwood风格(还百度了一下拼写)的红色格子围巾,才十块钱!麻痹是要多便宜啊。
那家老店还有很多复古小东西,百雀羚,花露水之类的。看得好开心,但是没人会买这种涂在脸上的东西……
世界名画系列待补。忘记带读卡器……
在酒店终于看到了久违的电视节目,显然锁定了《命中注定我爱你》。(风太大了我不知道……)
我恨陈乔恩,她好有一股乡气哦!
阮经天是我的。说起来我的少女情怀总是比同龄人来得慢。
所以现在我就是抬头看阮经天,看到陈乔恩就低头写博客。
那个“好想被他操”的名单里面,俨然多了阮经天。(大叔闻讯后说:哈?那个谁?今天软?)
另外,word press和我正在建立感情之中,请各位对新博客多提意见。我一定会尽力改进的。
感谢贵国让我走在技术流的康庄大道上。
发表回复